有个人的官是花钱买来的,此人不大识字。一天,他坐堂问案,书吏呈上名单,上面开列原告、被告、证人三人,原告叫郁工耒,被告叫齐卞丢,证人叫新釜。官拿笔点原告郁工来,误唤道:“都上来! ”三个人就一齐上了堂。官怒,说:“本县叫原告一人,你们为什么全上来?”书吏在旁不好直说他念错了,就禀告说:“原告名字,另有念法,叫郁工耒,不叫‘都上来’。”官又点被告齐下去,误叫:“齐下去! ”三个人又一齐退下去。官又怒,说:“本县叫被告一人,为什么又全下去?”书吏又禀道:“被告名字,也另有念法,叫齐卞丢,不叫‘齐下去’。”官说:“既然如此,证人的名字,你说该念什么?”书吏说:“叫新釜。”官转怒而喜道:“我就估量他必定另有念法,不然我要叫他作‘亲爹’了。”